海关扣留凭单 (第一联:当事人收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条的规定,决定扣留下列货物,物品,款项。 名称 规格 数量或重量 备注 当事人姓名地址 扣留原因扣留地点 扣留时间年月日 当事人签字:关员签字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