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政府采购法证券法等5部法律打包修改

  为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草案修改的5部法律包括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针对有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草案增加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