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创业板公司不许借壳上市

  随着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更加活跃。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已完成意见征集并修改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完善了借壳上市定义,明确借壳上市与IPO要求等同。

  根据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例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00%以上的,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要符合IPO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此交易行为。

  “办法对借壳上市的规定趋于严格,壳资源的价值会下行。而且关闭了创业板的借壳大门,这个信号值得高度重视。创业板的风险其实比主板要大许多,很多人在狂热中早已将风险淡忘了。”XX证券李某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