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警示民间金融的活跃

  今年以来,我们对京、津、浙、蒙四地的民间金融进行了月度调研,涵盖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及私人放贷者。总体而言,在春节加息之后,民间利率普遍上浮至高位,目前已趋于稳定,正规民间融资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多数已达合法的利率上限;可动用银行额度出现紧张状况,利率上浮,同业拆借的利率亦上浮;交易和需求旺盛,部分机构资金告罄,而信贷需求项目较多,正规民间金融已经不能满足其需要。在浙江,小额贷款公司通常在开办三个月后资金即告罄,基本进入歇业状态,而内陆地区民间金融资金面较之沿海更为紧张;正规民间金融审批有放缓迹象,监管之外的非正规民间机构涌现,有越来越多的民间资金卷入;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以来,作为主要抵押品的房地产的抵押折扣率普遍下调。

  对于资金流向来说,正规民间金融机构利率水平相对较低,资金用于实体经济的比例较大,低利率可以用于经营,主要是满足流动资金需求;高利率则更多用于周转和转贷,期限一般在3个月以内。随着信贷紧缩加剧,有的银行在3月已经提前回收5月到期的贷款,民间金融用于经营的比例有增大迹象。

  我们看到,民间金融活跃主要来自于信贷紧缩在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的挤出效应,而非实体经济需求增长、利润高企所致,民间金融整体规模很小,信贷紧缩的效果很容易在民间金融上得到体现;利率攀高是一个利润从企业部门向金融部门转移的过程,而正规民间金融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正在从促进转为剥夺。非正规民间金融利率更高,年化收益率可达50%以上,无法解决整体高回报从何而来的问题。此外,非法集资和传销有抬头迹象。

  笔者以为,风险来自于利率高企和违规行为增多对实体经济的伤害,以及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增加。

  货币紧缩虽然带来了民间金融活跃度的增加,但也因货币紧缩及其滞后效应,可能其真正的冬天远未到来。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货币紧缩和金融风险对企业和经济的冲击或在二季度末开始显现。

  我们的调研也发现了金融体系脆弱性增强的一些迹象:民间金融存在贷款违约,正规机构涉及纠纷增加,非正规机构的关闭亦不鲜见;银行违规操作增多,寻租现象不少;银行贷款借新还旧普遍;在浙江中小银行贷款时广泛运用的企业相互担保方式逐渐遇到困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相互担保曾造成大量中小企业倒闭;据部分银行反映,今年以来企业用现金交易的明显增多。民间金融和银行业的“繁荣”背后,却是支持其发展的信用体系在弱化,这值得警惕。

  在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各类金融组织发展迅猛,银行业竞争激烈,各类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小银行)和各类民间金融机构制定了不同的利率水平,这些利率已经可以衔接;但在融资规模上并未衔接,这是制约金融市场融合的因素。

  我们认为,民间金融的活跃,首先发出的警示是,应该警惕货币紧缩政策“超调”对实体经济的伤害;其次,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对民间金融的监管能力需要加强,要切实防范民间金融的风险;而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加快银行利率市场化,切实解决各类经济实体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