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夷陵:“灵活”运用采购方式获成效

  2008年4月12日,受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卫生院的委托,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卫生院的黑白台式B超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本中心和专家评委的共同努力,B超设备招标取得了较圆满地成功,为“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方式提供了有益的范例。

  设备内容及要求

  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卫生院拟采购黑白台式B超设备1台,计划用资20万元,采购人提供了3款可选的品牌型号(蓝韵C—70、阿络卡SSD—1000、西门子亚当)。

  招标经过和效果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卫生院的黑白台式B设备需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制作招标文件时降低了资格门槛,取消了品牌代理授权书,并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发布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同时,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也发布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到开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0日上午9:00时,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遵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本中心开标厅对该项目举行了公开开标。开标会全过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在开标前,经过20天的准备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进行了较细致的咨询及调研工作,为专家评委的评标提供了产品的相关信息资料;开标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评标程序步骤,认真组织专家评委对该项目进行评审,首先,对3家投标人进行资格性评审;在资格性审查符合的基础上,再对3家投标人进行了符合性审查;且审查均符合后,最后,各位专家评委在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仔细阅读的基础上,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报价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与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本项目实行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者中标”。结合中心提供的产品相关报价资料,评委专家一致认为:3家投标人不同品牌型号的报价均过高,尤其是最低投标人的报价(蓝韵C—70、报价22.8万元),远高于我们所掌握的产品报价信息。于是,专家评委在评标现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3之规定:“根据投标和评标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了价格谈判,最后,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要求内,让3家投标商代表现场进行了书面报价。3家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同程度进行了下调,最低投标人的报价从首次22.8万元最终谈判降至19万元,在原报价的基础上下降了3.8万元。评审结束后,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了本项目经专家评委推荐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最低投标报价人)。结果公示5天后,2008年5月16日,采购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织下,顺利签订了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感慨地说:此次招标活动不仅公平、公正、公开。还为我们直接节约资金4.8万元,相当医院销售35万元药品的利润。

  招标结果的启示

  招标结果表明:该项目在评审过程中“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方式,不失为一种高效科学的采购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节约投资、缩短周期。通常的公开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法》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按第一次不合理的最低投标人的投标结果,只有重新组织公开招标。这样也很难避免一些无意义的重复工作,二次招标至少要花费近一个月的时间。在评标委员会商定一致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中心工作人员组织专家评委比照竞争性谈判程序,分别与3家投标人进行谈判。使原本又需近一个月的招标工作只须当天全部完成,既能充分体现买方主权,又可以采购到较满意的设备,为采购人节约了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

  科学决策、净化市场。招标机构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结构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商进行现场质疑和评定。这种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现场“灵活”运用采购方式,既有利于实现科学决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从根本上维护了购买者的利益。同时,把招标竞争机制引入到医疗设备采购中,可以为业主构造一道保护屏,避开“说情风”的干扰。

  降低风险、反腐倡廉。本项目这种“灵活”的评审做法,并不是有些人认为的:这是对投标供应商的有意“刁难”。恰恰相反,这样做不仅降低了投资风险,而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真正、合理地保护了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该项目更让投标人亲身感受到了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成为制约某些投标人虚高报价的瓶颈,绝不会成为某些投标人获取暴利的交易场所。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卫生院能把招标的竞争机制引入医疗设备采购中,是医疗设备招标服务于政府采购的有益尝试,既为全面推动夷陵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工作做了表率,又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