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后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可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视具体状况而定。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是并没有构成犯罪,没有定罪就不会有案底,如果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定罪就会有案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案底在我国属于犯罪记录,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了但是并没有构成犯罪,没有定罪就不会有案底,如果之后定罪了就会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