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无锡原国土局长获刑

  昨天下午,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伟坤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557.2万元上缴国库。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吴伟坤利用其担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之便,于2008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其办公室内,先后3次收受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国栋通过贿赂金“传递手”——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强民杰转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550万元。此外,2008年至2010年期间,还先后12次收受其他用地企业及下属所送的购物卡、现金、物品等共计人民币72000元。

  法庭开庭期间,被告人吴伟坤否认了上述指控,辩称有关收受巨额贿赂的供述系在侦查机关严厉审讯、并被欺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属于非法证据应该排除。而对于所收受的LV女式拎包、木雕及字幅、BALLY男式公文包等,吴则称并不知道其价值,不宜认定为受贿数额,且其曾回赠给行贿企业负责人礼品,应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3月,华仁公司取得无锡市北塘区山北街道红星养殖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于2004年4月将该地块受让人调整为仁和公司,用于开发仁和花园房地产项目。2006年10月,华仁集团取得无锡市北塘区兴源路与春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于2006年12月将该地块受让人调整为无锡太阳置业公司,用于开发华仁凤凰城房地产项目。其间,华仁公司总经理谢国栋为了感谢被告人吴伟坤在仁和花园、华仁凤凰城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土地单项验收、办理土地抵押贷款等方面提供的便利和帮助,同时为了在今后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继续取得被告人吴伟坤的支持,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通过该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强民杰分别用小箱子转送1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共计达550万元巨额现金。其进行巨额腐败交易的场所,竟然是在该局办公场所内。

  记者注意到,给被告人巨额行贿的除上述企业外,还涉及到无锡星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市吉品置业有限公司、无锡顺驰地产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而记者上网查询却发现,这些“问题企业”大多数都在涉案后继续开发着无锡当地的较大地产项目,采取行贿手段似乎并没有付出多大的“违法成本”。

  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判决书中详述了被告人吴伟坤在侦查阶段的多次稳定的供述均与证人证言相吻合,且合议庭在对其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全部录音录像的审查中,未发现任何非法取证情形,其当庭翻供的理由不能成立。(记者丁国锋通讯员刘宏伟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