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首例假释罪犯被收监执行

  广东省检察院16日披露,一名假释罪犯日前被收监执行,为广东今年首例。此前,广东检方启动了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察,将持续到2014年年底结束。

  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以及民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今年42岁的女性罪犯古燕某,2007年5月因犯盗窃罪经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2012年4月经广州市中级法院裁定获准假释,在梅州市梅县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考验期至2014年8月26日止。但古燕某于2013年8月起沉迷赌博,多次教育拒不改正,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与监管单位失去联系,连续脱管三个月以上,经多次寻找无果。

  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发现了古燕某监管状况的异常,向梅县区司法局发出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广州市中级法院随后作出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的裁定。3月底,警方将古燕某抓获,现已送交看守所羁押,即将押送原监狱继续服刑。

  另据了解,广东也已启用中国内地首个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全省监狱正陆续开设门户网站,公布监狱执法情况,建立罪犯减刑假释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