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地税副处长涉贿186万

  利用在招投标过程以及采购中的重要决策地位,北京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原副处长彭英斌4年间涉嫌收取3家单位“好处费”186万元。昨日,彭英斌在东城法院受审,承认受贿事实。

  赃款大部分买古玩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彭英斌被带进法庭,年过五旬的他已经满头白发,微微驼背。庭审定在了最大的法庭进行。在他身后,坐着百余名旁听该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彭英斌在担任北京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在地税局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收受三家公司负责人共计186万元“好处费”,已经构成受贿罪。

  彭英斌表示认罪,庭审中他说话缓慢,回答询问时身体前倾,几乎弯成弓形。

  对于赃款去向,他说自己有收藏古玩的爱好,收受的赃款大部分用来购买玉器和紫砂壶等,“剩下的吃喝玩乐,补贴家用,已经用完了。”

  在案件调查期间,彭英斌退赔了20余万赃款。

  检方建议量刑11至13年

  彭英斌的辩护律师说,彭英斌在招投标过程中,选取的公司都拥有高资质,保证了质量,并未因为受贿对国家造成损失,其中工程还获得两项奖项。“他被动受贿,跟社会风气也有关系。”

  对于律师提出的自首意见,公诉人予以反驳,认为保证质量是彭英斌本职工作,并不能因此脱罪或从轻,其行为也不属自首,因为在反贪人员将其带走时,已经掌握了受贿事实。对于他检举的问题,反贪局也事先掌握。

  公诉人建议法庭,在11至13年期间量刑。

  彭英斌听到这里,将头低了下去。他向法官求情,称父亲已经80岁高龄,需要人照顾,希望能早日回归社会,以免“子欲养而亲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