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社交软件暗藏危机,应建立监管机制

  导读:如今,社交软件在带来交友便捷的同时也暗藏危机。记者昨日从天河区法院获悉,2014年至今该院审理利用社交软件犯罪案件11件,其中女性受害人15名,涉敲诈、勒索、盗窃等财产类犯罪7宗、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约计55万,造成身体侵害3宗,其他类犯罪1宗。

  案例1:男子通过社交软件交友连骗7女

  2012年4月,温某某以“柯启贤”的身份通过社交软件聊天结识李某某,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侣关系。恋爱期间,温某某以多种借口向李某某借款9万余元。

  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期间,温某某又分别骗取邱某某、沈某某、吴某某、张某、曾某某、郭某某(其中5人是其“女友”)六名女性的钱财,共计62万余元。其间,分别还款11万余元。2013年8月22日上午9时许,温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温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追缴违法所得,发还各名被害人。

  案例2:女子与网友合租首日即遭强奸

  2013年6月,钟某某通过网聊结识了朱小姐,并渐渐博得了朱小姐的信任。后来,钟某某邀请对方与其一起合租。朱小姐觉得经过两个月的网聊,认为钟某某为人热心且性格合拍,便同意了其提议。

  2013年8月某日,钟某某约朱小姐到其居住的天河某出租屋看房。谁知当晚,钟某某竟不顾朱小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钟某某于当晚被抓获,最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法官建议:

  建立社交软件

  监管机制

  法官表示,大部分社交软件的注册并非实名制,安全隐患多,大多数用户防范意识低,尤其是年轻女性,与陌生网友相约见面缺乏防备心。

  法官建议,建立社交软件监管机制,净化网络交友环境。各社交软件营运商协助网络管理部门监控网络交友环境。而广大网民也要强化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