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自制膏药非法出售,“江湖游医”被判刑罚

  被告人张某、李某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祖传秘方,专治腰酸疼痛等多种疑难杂症,疗程治愈”为幌子,自制膏药,非法出售,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二被告人原系邻居,经过预谋后于2013年8月来到延庆县,在租住的宾馆内用红丹、冰片、大活血、白鲜皮等中草药为原料自制成膏药、中草药丸、白鲜皮水剂三种药品,并设摊行医,以纸质膏药每贴10元、布质膏药每贴20元,买膏药送药丸等销售方式,向胡某、郝某等25名被害人出售膏药,获取人民币五千余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应予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出犯罪所得,依法从轻处罚。但本案被害人较多,社会不良影响较大,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