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山东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

  山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推动检察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的有效对接,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会前对推行预防志愿者制度作出批示:“在全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创新性举措。要坚持‘走出去’战略思维,完善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推广预防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实现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的有效对接。”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有机结合的创新性举措。烟台市检察院介绍了推行预防志愿者制度的经验做法。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预防志愿服务。着眼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决策部署,组织预防志愿者深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开展志愿服务。深化千名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根据需要选择组织有关预防志愿者参与,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其专业特长和工作优势,在职务犯罪风险排查和预警预测、犯罪成因剖析和预防对策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消除隐患,促进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会议要求,要围绕检察机关工作重点开展预防志愿服务。积极协调组织预防志愿者参与检察机关“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预防公益宣传和“五进”等专题预防活动,壮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声势规模,培育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要结合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针对招生就业、医药卫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以及危害粮食安全、非法占有破坏耕地、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惠农资金发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组织相关类别的志愿者配合参与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深入研究分析本系统、本部门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和深层次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更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和措施。要积极服务保障深化改革,重点围绕促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综合运用多种预防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预防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围绕志愿者单位廉政建设需求开展预防志愿服务。协调指导志愿者结合本部门单位特点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工作需求,有重点地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帮助解答法律法规和预防知识,对防范职务犯罪的方法、制度及措施等提供咨询;对工作中发现的本单位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漏洞,积极建议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消除腐败隐患。要指导志愿者充分运用熟悉本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优势,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研究,分析行业职务犯罪衍生的主客观原因及规律,提出防控措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