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修正案拟设“收受礼金罪”

  据报道,媒体于前天在北京举办的2014年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获悉,刑法修正案(九)拟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以解决向官员进行情感投资的定罪问题。

  在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陈XX透露,刑法修正案(九)拟设置“收受礼金罪”。这一罪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可以认定为此罪。收受礼金罪并不是受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这个罪名的设置就将感情投资的问题解决了。”陈XX说。

  现有法规

  《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