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因非法传销,4人被刑拘

  今年6月21日8时许,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工作发现:在遵化市遵化镇铁山岭村村南玉米地里一简易房内,有六十多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侦大队民警立即联合遵化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将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70多名河南籍、贵州籍、湖南籍人员带回大队进行讯问。经查:湖北省天门市籍犯罪嫌疑人卢某、河南省周口市籍孟某、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籍潘某、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张某于2011年5月份以来,以“拉人头”每人收取2900元会费的方式,在遵化从事传销内蒙古健元鹿业鹿胎素化妆品活动。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孟某、潘某、张某、卢某初步供述了为非法传销授课课堂主持人,负责维持课堂纪律,鼓动骗取70余人在遵化非法传销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潘某、张某、卢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示:以“拉人头”为主的传销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传销分子为了多拉“人头”累加业绩,千方百计诱骗“下线”加入。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公安、工商部门在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的同时,坚持打早打小。各派出所要加强本辖区出租房屋管理,一旦发现有非法传销活动适时集中警力予以打击。(记者孙志军王海英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