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福建“割喉男”一审获刑10年

  去年10月13日这一天,对当时只有16岁的王某雪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噩梦。那时,她还是泉州市区湖心街某酒店的一名舞蹈演员。当日凌晨3时许,因身体不舒服,她早早就下班了,从湖心街步行回明湖路的出租房。行至半路时,突然从身后窜出一名男子,一手将她嘴巴捂住,另一手则拔刀就刺。凶手连袭3刀,其中一刀正中喉咙。经抢救,王某雪颈部、脸部各形成长达15厘米的创裂伤,缝合59针才脱离生命危险。

  当月19日,凶手于某涛在江苏落网。于某涛今年28岁,河南人。他交代说,早在5年前,他就来泉务工。当时,他遇到一名坐台小姐。这名坐台小姐以谈恋爱为名,向他借了1万元,随后便不见踪影。于某涛觉得自己受到欺骗,决意报复。去年9月,在湖心街夜市,于某涛偶遇王某雪,并认定她就是当年的那名坐台小姐,于是一路跟踪尾随。

  法院认为,于某涛为实施报复,精心策划,准备作案工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某涛在实施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其至今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从重处罚。故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某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