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落实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改善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的通知》(建保〔2008〕122号)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新20项民心工程中住房保障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现就落实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分解责任目标

  根据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布情况及危陋平房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将2008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危陋平房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工作目标分解到区县。

  (详见附件)

  二、落实责任主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住房保障、危陋平房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要将承担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进度。

  三、加强协调服务

  分解责任目标中涉及的国土房管、财政、民政、建设、规划、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为区县服务,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办事效率。

  四、建立考评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责任目标,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考核。住房保障、危陋平房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于每月5日前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县要充分运用有线电视、报刊、政务网站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六、健全工作机构

  各区县要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按照工作任务需要,充实人员力量,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保证住房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附件: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