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四岁儿童眼睛受伤案例解析

  11月8日晚上,市民黄先生一家五口到海甸岛一家火锅店就餐,准备过个愉快的周末。就餐期间,黄先生四岁的儿子小宏在玩耍时,将放置在过道上距餐桌不远的灭火器碰倒。小宏不但被砸伤,而且干粉也喷了出来,把他的眼睛喷伤。小孩被紧急送进医院,住院两天后才返回家。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黄先生要求火锅店承担儿子所有的住院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000元,但火锅店予以拒绝。多次协商不成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申请海口仲裁委仲裁解决。海口仲裁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