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案例评析(3)

  1996年5月,三门峡市思瑞公司与银川市水果批发公司在三门峡市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思瑞公司于1996年7月底前供给水果批发公司苹果2千件,每件30斤,每斤单价为1元钱,共计货款6万元。同年7月,思瑞公司将苹果运至水果批发公司所在的银川市火车站,并将苹果卸在该火车站货场里,被告以苹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为由,拒绝提货和支付货款。因天气炎热,在货场里的苹果开始腐烂。思瑞公司在来不及起诉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对苹果采取措施。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在5日后,裁定变卖这批苹果。

  现问:(1)思瑞公司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处理苹果?(2)法院在接受申请时,应要求思瑞公司履行什么义务?(3)法院在5日后作出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4)依照有关法律,思瑞公司应向哪个法院提出处理苹果的申请?(5)如果思瑞公司要起诉,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6)思瑞公司必须在什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答案:(1)思瑞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处理苹果。(2)思瑞公司应当为此提供担保。(3)法院5日后作出裁定是错误的。应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4)应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5)应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思瑞公司应在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