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限公司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受理、初审、核准、发照

  ①填写一份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盖章签字的委托书;

  ③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

  ④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书;

  ⑥公司董事、监事、理事的任职文件或选举文件及身份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经营场地使用证明:A、属租房凭租房协议,附产权证明;B、属投资者自有房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投资双方房屋使用权协议。

  ⑩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登记费: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的0.8‰;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超过部分按0.4‰;最高额4.4万元,最低元50元。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每户300元。副本10元/本[1992]价费字41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受理、初审、核准、发照

  ①填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③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④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⑤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验资报告;

  ⑥原章程的复印件及执照正、副本;

  ⑦变更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增加经营范围相应有关部门许可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变更费:100元/次。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超过1000万元,超过部分按0.4‰;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副本10元/本[1992]价费字41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受理、初审、核准、发照

  ①填写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股东会决议;

  ③股东会、公司清算组织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收缴企业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⑤提交公司或公司清算组三次公告的材料。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