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动车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电动车鉴定机构有哪些?

  1、国家轿车质2113量监督检验中心

  2、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交通事故中如何申请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进行属性鉴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第37的规定,交警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因此,可以向交警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

  根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纯正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在20以内,整车质量在40以内。

  而那些时速大于50的,是电动摩托车;时速在20~50之间,或者整车质量在40以上但时速不大于50的,是轻便电动摩托车。这两者都是机动车。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7258)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如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机动车)的区别。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摩托车的定义其中写到: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为摩托车,但其中并不包括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三、交通事故后电动车鉴定机动车标准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

  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据此可以得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关键在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及空车质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第5.1.1规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第5.1.2规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第5.1.3规定:“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该“技术要求”规定,最高车速为强制性条款,也是电动自行车检验的否决项目。    

  3、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3.5条规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