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评残少了材料怎么办

  本人申请报告;伤残人员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负伤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受伤详细经过证明和对其评残的意见材料;人事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公安干警需附授警衔任命书);现场证人提供的旁证材料(2-3人份);证明材料需加盖证明人所在单位公章方有效;受伤时接诊医院的检查、治疗病历和辅助检查报告原件,即原始病历;交通事故致残者评残需附公安交警或交通监理部门对事故的鉴定和处理意见书原件;退出现役的军人或其他伤残人员要求补评残的需报有关档案材料原件;伤残鉴定医务证明书;本人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1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一)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二)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五)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