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办企业“三同时”谁把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据我了解,随着工业经济迅速发展,各地甚至各镇新建工业园区不断涌现,而进入园区的新办企业多数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三同时”工作,这些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就埋下了许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我市的苏中商贸城就是因为当时缺少总体规划,园区内的企业布局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基本都是紧邻建设,一家企业发生事故,容易殃及相邻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消防通道等没有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没有进行消防建审和消防验收,“三同时”工作没有从源头上把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苏中商贸城逐步发展成为“三合一”(生产、经营、生活在一起)的联家企业、联家商店的格局,给生产安全埋下了重大的事故隐患,给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2001年1月17日,我市苏中商贸城希望鞋业商店凌晨5点多钟发生火灾,就是因为生产、经营、生活没有分开,一楼生产间用木制烤箱将头一天下午和晚上做好的鞋帮放到木制烤箱上烘烤,由于鞋胶受热后滴到烘箱上引起大火,这时住在二、三楼的同志还正在睡觉,因大火和烟雾把通往二、三楼梯道口封死,二、三楼的工人无法逃生,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好从二、三楼的后墙往下跳,结果造成2名重伤,3名轻伤的严重后果。这起事故应该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贯彻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源头准入关:1、安监、工商部门共同把关。对民营企业申请开办、新项目投产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制。”要求新办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达到相应的生产条件,并具备达到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能力,以及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给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工伤部门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在年检时,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否决条件,列为每一年度的年检。2、把好高危行业业主经营资格审核关。对申请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民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企业业主,除对企业应达到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外,其经营者自身应具备生产、经营高危行业相应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准予其担任业主。3、明确主管部门牵头把关。针对部分企业改制后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和民营经济无主管部门的客观实际,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由各镇和市各有关部共同把好“三同时”准入关,今后所有新办企业,在申办工商营业执照之前,必须到市安监局申报“三同时”的有关手续,企业取得市安监局“三同时”有关材料和其他材料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只有这样“三同时”才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