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人事仲裁委给职工吃“定心丸”

  “与公司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书经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12月1日,市民魏XX拿着与中卫市XX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好的工伤赔偿协议书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置换到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调解书。当日魏XX一次性拿到工伤赔偿费用5万元。至此,该工伤赔偿案得到圆满解决。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经过书面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受理、调查取证、调解、仲裁等多个环节,才能最终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魏XX因工受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派资深仲裁员到其所在公司现场进行调解和指导,公司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已经拿到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提出疑问:“如果有一方反悔怎么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地调解协议,出具仲裁调解书。这意味着,魏XX与中卫市XX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审查后,就可以置换成仲裁调解书,不用再经过多个劳动争议仲裁环节。此外,置换后的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今年该市已有23家企业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0件,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