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莫名代言服装产品,歌手解小东索赔249万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歌手解小东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以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将福建石狮千手堂服饰有限公司、《服装时报》报社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全国性行业媒体上刊登不少于三次澄清事实的致歉信以消除影响,并赔偿解小东直接经济损失、非法销售获利、律师代理费等共计249万元。

  原告解小东在诉状中称,最近原告正在与一家服装行业著名企业洽谈作为该企业服装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事宜,在洽谈过程中,原告却意外发现被告福建石狮千手堂服饰有限公司在全国性的服装行业权威媒体《服装时报》上刊登的广告中使用了原告的姓名和肖像。同时,该公司还在其服装产品的标签及手提袋上使用了原告的姓名和肖像,并做出虚假宣传,以文字标注“品牌形象代言人解晓东”字样。事实上,原告与该公司从未签订过任何品牌形象代言合同,也从未以任何方式许可该公司在广告中使用原告的姓名或肖像,原告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或其他关系。

  得知此情况后,原告解小东立即向千手堂公司发出了正式的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然而该公司不仅不予理睬,还继续在其品牌专卖店中张贴印有原告个人形象的海报及销售带有原告肖像的产品,提供印有原告大幅照片的购物手提袋,使原告的个人形象受损,更使原告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事宜中断,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解小东认为,福建石狮千手堂服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肖像作为其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冒称原告为其品牌形象代言人,其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更直接导致原告与其他企业的品牌形象合作事宜中断,使原告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第一被告非法利用原告的形象,在全国范围内销售,销售额达到数千万元,应对原告进行赔偿。同时,《服装时报》报社在刊登商业广告时未尽审慎核查的义务,违反广告法的规定,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悉,朝阳法院已于日前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