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广告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一、哪些广告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理论上,所有的广告都必须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目前在网上的广告信息因为不确定性,所有没有审批,但是有监管。

  二、广告审查需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审查决论。”因此,广告经营者在承接广告客户的各类广告时,必须查验广告客户提交的以下证明:

  (1)工商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2)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3)全国性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交验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交验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5)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单位证明;

  (6)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