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区别,融资租赁的特征

  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区别:

  1、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2、租赁目的不同

  3、合同当事人不同

  融资租赁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而一般经营性租赁中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

  4、出租人资格要求不同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一般经营性租赁中对出租人没有特别的限制。

  5、租赁物是否事先拥有的区别

  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在订立传统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

  6、租赁物是否可反复出租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一般不反复出租,而一般经营性租赁的租赁物可反复出租。

  融资租赁的特征: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