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劳务分包可以起诉发包人吗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分包,建制的劳务分包三种。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分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偉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

  3、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劳务分包可以起诉发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