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有几天

  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之一,但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却没有任何的规定。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第三人的举证责任作一个探讨。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是指主动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已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与被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在诉讼中所负的举证责任与裁判结果息息相关,而举证责任又取决于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法律地位和诉讼请求。以诉讼法律地位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诉讼第三人划分为处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处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第三人、支持被告诉讼请求的第三人、与本诉原告和被告诉讼请求相独立的第三人。笔者认为,第三人有共同举证责任,也有各自不同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