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投标保证金交给谁呢

  在参加招标项目中的投标保证金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门或者公司银行接收,目前政府采购或者工程招标是自行招标采购或者委托招标代理实施采购,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额度、接收单位还有归还办法都是有明确的规定,你的问题是交给谁更好,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一个招标项目中只提交一次投标保证金,在项目招标完成后会返还到你投标书中填好的基本银行账户里。保证金交给谁保管是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不是投标单位自行决定的。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

  其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就是为了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采购的投标成本。供应商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只能靠招标采购机构的前期服务来解决,召开现场答疑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提醒,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等等。

  投标保证金金额规定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计价格的2%,具体来说,投标保证金有以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价格的2%,最高不超过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