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南昌公积金如何提取

  1、个人申请。职工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依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转入“暂存户”或在“托管户”管理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在《提取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管理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审核后的《提取申请书》以及相关证件和提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柜台提取业务岗办理提取手续。经管理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出具提取凭证交职工签核。

  4、凭证返还。管理中心将审批签章后的提取凭证一联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返还给职工,并向受委托银行发送电子支付信息,提取程序办结。

  5、受委托银行支付。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金额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联名卡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