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的相关问题
1、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答:丧葬费(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
2、北京市2008年平均工资是多少
答:北京市2008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月平均工资为3726.25元。
3、如果是外地农民工亡职工与北京市的职工赔偿上有何不同?
如果是外地农民工工亡,对于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无区别,独与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具体为:
配偶为8万元;其他供养亲属为5万元,其中子女(含弟、妹)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计算。(具体标准见下表)
供养子女(弟妹)一次性待遇支付标准表
单位:万元/人
供养年限
1
2
3
4
5
6
7
8
9
支付标准
0.4
0.9
1.3
1.7
2.2
2.6
3.0
3.5
3.9
供养年限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支付标准
4.3
4.8
5.2
5.6
6.1
6.5
6.9
7.4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