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有精神赔偿金吗

  工伤待遇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既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就不能对用人单位提起工伤精神赔偿。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范围及标准请求支付,但其中没有关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1)轻伤;

  (2)中度伤;

  (3)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4)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5)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2)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