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含义

  知名商品,是指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所谓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是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

  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除外。

  所谓包装,是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

  所谓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而在商品或者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从商品名称是否作为商标注册的角度,知名商品包括商标知名的知名商品和特有名称知名的知名商品。对于商标知名的知名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保护主要是保护其特有的包装、装潢,而不保护其名称(即商标),除非该知名商品在商标之外还含有特有名称。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再生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