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违法吗,特征是怎样的?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不违法。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因为劳务分包是在业主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分包的,材料、设备都有业主或总承包人负责,劳务分包者只是挣人工费,因此没有限制。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特征有:

  1、劳务分包合同既具有一定的从属性,又相对独立。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都源自建设施工合同,其设立和履行的目的是为了建设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具有一定的从属性。

  2、劳务分包无需取得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同意。

  4、劳务分包合同涉及的标的仅为劳务费用。

  劳务分包的形式是:

  1、自带劳务,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劳务,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劳务,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