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生公证的办理

  出生公证的办理

  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2、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由该存档部门出具);

  3、发往美国、泰国、法国使用的公证书或当事人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公证书上附照片的,要提交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公证书上贴照片的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