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他人承包地内葬母,承包人申请排除妨害

  近日,倪邱司法所调处一起偷埋土葬母亲于他人承包地内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原本是自家事,可是倪邱镇叶堂村委陈双村的陈辉(化名)为了逃避火葬,达到偷埋土葬的目的,却偏偏将母亲葬在了陈雷(化名)的承包地里,由于陈辉偷埋其母没有露出坟头,陈雷一直不知情。今年6月份陈辉母亲一年祭奠时,陈辉给其母烧纸时陈雷始发现此事。此后陈雷以陈辉将其母偷埋自家承包地为由,遂要求陈辉排除妨害。

  倪邱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立即组织本所干警调查纠纷实情。并于6月11日制定了调解方案,经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并邀请双方当事人亲友多方面做工作,倪邱司法所于2009年6月20日上午在司法所调解庭依法调解结案,达成了由陈辉向陈雷赔礼道歉,并一次性向陈雷赔偿精神扶慰费3000元,陈辉母亲的坟不得留坟头即不得露出地面的书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