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合法吗?

  小案例:高先生某天与朋友一起到一家酒店吃饭,高先生想起自己车里还有一瓶朋友新送的洋酒,就拿出来要喝,可是酒店的服务员告诉高先生,酒店门口贴了“本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

  高先生很气愤,与酒店工作人员争论起来。酒店坚持不允许高先生喝自带的酒,高先生一气之下,还是把自己的酒打开喝了。但结账的时候酒店多收了他“酒水服务费”100元。

  高先生可以拒交服务费吗?

  案例分析:酒店以店堂告示的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者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开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所谓“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尽可能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实际上是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规定无效。总之,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都是不合法的。

  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此前对于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属违法,因此即便有举报也很难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日前,最高法对“禁止自带酒水”进行明文规定,确认其属于违法行为。“针对团购客户禁止自带酒水,也是侵权行为,消费者也可举报。”当然,消费者也可以走法律程序,确认该条款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