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责任中赔偿损失的范围及分类

  民事责任中赔偿损失的分类大致如下:

  1、根据赔偿的来源分为约定赔偿与法定赔偿。约定赔偿是一种附条件的从合同。违约损害发生,条件成就,则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法定赔偿指法律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害的计算方法,法定赔偿的宗旨多是为了保护受侵害的弱者。

  2、根据赔偿的性质和作用分为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赔偿损失多是赔偿性的,造成多少损失赔偿多少损失。惩罚性赔偿损失是对当事人实施欺诈等违约行为的惩治。

  民事责任中赔偿损失而定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损益相抵原则,即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侵权人仅就二者差额部分予以赔偿的原则。

  3、过失相抵原则,即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内容如下:

  (1)过错比较,即通过比较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过错性质、过错程度,以决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承担和责任程度。

  (2)原因力比较,即通过比较引起损害发生的各种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确定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