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主要流程及需要办理的证件如下:

  1、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3、税务部门--国地税登记证;

  4、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证;

  5、银行开户;凭名称查询所获得的公司名称及批文到银行开设公司帐号,并存入注册资金。或者提供外商的银行信用资料。

  6、海关--海关登记证;

  7、商检局--商检证;

  你说的工贸局可能是指当地的商务局,商务局批准之后会发批文,需要的提交的材料请咨询当地商务局,办理批文一般是没有费用的,但是可能需要批准证书工本费30元。

  1、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2、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3、手续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

  1、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和解和调解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故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合同争议是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2、行政方式

  《合资企业法》第3条规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