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际投资法主体

  自然人作为国际投资法主体应具备哪些法律能力,以及如何确认?

  自然人作为国际投资法的主体,除应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外,还应当具有从事国际投资活动的法律能力。一般说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国家里,自然人可以从事国际投资经营活动,具备国际投资法主体的资格。但在我国自然人不能作为国际投资法上的主体。

  各国法律主要以属人法作为确认自然人一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不过,大陆法系各国一般均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而英、美普通法各国则以住所地作为属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