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主要条款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二)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三)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五)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六)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让与人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否则即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合同的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期限或方式内享有使用让与人的专利技术以制造、销售产品的权利。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是,让与人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权利。所以,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让与人和受让人分享专利实施权的协议。当事人订立的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也不影响国家根据《专利法》第14条的规定行使指定许可权。

  (一)下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由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本》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采用的是标准表格,因此申请者需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所需的相关表格。

  (二)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文件相关部门

  (三)核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