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疲劳驾驶的具体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在日常行车中,疲劳驾驶一般是指驾驶员每天驾驶超过8小时,或者连续驾车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超过20分钟的。这种情况下驾车上路,容易导致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上的交通情况,易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疲劳状态是一种不定量的状态,在不同时间、不同个体、不同情境下,疲劳产生的程度也不同。所以在驾驶员身上,疲劳状态的发生从弱到强可能有不同的变化。

  (一)疲劳状态产生以后,驾驶员疲劳的心理表现形式,可以通过驾驶员的自我感觉或主观体验来反映,1、概括起来主要有:

  (1)无力感。驾驶员感到体力减弱、操作无力,方向、换挡等操作主动性下降。

  (2)注意功能失调。疲劳会引起注意稳定性下降,注意力分散,接收外界信息怠慢迟缓,视野逐渐变窄,漏看、错看信息的情况增多。

  (3)知觉功能减退。感觉器官的功能会由于驾驶疲劳而发生衰退或紊乱,主要表现为视觉模糊、听力下降,甚至产生幻觉。

  (4)操作技能下降。换挡不灵活,动作不协调,油门操作不平稳。

  (5)记忆、思维能力差。头脑不清醒,对外界事物思维判断力下降。在过度疲劳时,往往会忘记操作程序,如转弯时忘记开转向灯、不观察车侧及车后情况等。

  (6)困倦瞌睡。头脑昏沉、困倦、闭眼时间延长甚至打瞌睡。

  2、如果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以交警现场处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