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有什么好处,争取条件有哪些?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免除。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为: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3、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离婚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女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