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诉讼离婚一方缺席怎么办,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一方缺席法院可以做出当事人缺席审判。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特殊规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无论哪一方起诉离婚,需在离婚起诉书上写明被告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离婚案件诉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描述夫妻感情的状况以及现在家庭生活的状态等。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