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确定多份遗嘱的法律效力

  依据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立房产遗嘱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具体包括如下有效条件:

  1、立房产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立房产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反其自身的本意;

  3、立房产遗嘱要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立房产遗嘱中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的房产;

  5、立房产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当下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有:

  1、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2、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3、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4、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5、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房产继承遗嘱范文

  6、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7、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