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假遗嘱能鉴定吗

  假遗嘱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定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可以办理公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自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还可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同时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这几种类型的遗嘱,如果存疑,是可以委托有相应的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的,比如对于遗嘱是否立遗嘱人本人书写的,或者是否为代书人亲笔书写的,遗嘱上的见证人的签字是否其本人签字,均可以通过笔迹进行鉴定。对于录音形式的遗嘱,可以通过比对鉴定声音是否其本人,录音遗嘱有无修改、编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如果要辨别所争议遗嘱的真假的,可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

  另外,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对所争议遗嘱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被鉴定为假遗嘱,属于伪造遗嘱,如果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