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判定串标围标罪

  (一)认定串通投标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

  (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一)《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一)围标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