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征收有什么补偿?有哪些流程?

  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

  土地征收的流程有: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审查报批;

  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土地征收的条件有: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