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补偿地养老

  甲方:渠县南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渠县天星镇文峰社区二组

  我公司于201X年2月16日在渠县国土局通过竞买所得的QXP1115号土地,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周边进行扩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才能确保竞买土地的面积。因此,对扩大面积开挖的土地,以及坟墓迁移、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

  甲方开发的QXP1115号地块地界向外扩大3米(以现场国土局所放的桩位点向外3米),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中的植物、坟墓、树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安置,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扩大面积的范围按地块现状进行确定)。

  二、拆除费用

  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时间的确定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占用地块内的所有障碍物进行全部清除,在10天内必须交净地给甲方。在开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所产生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201X年3月19日付给乙方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余

  款待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1X年3月19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村委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因建设_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____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村委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