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改造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旧城改造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城市旧居住区,是在一个城市的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也是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缩影。旧城一般指的是在市区的一些小区或者是厂房的改造,主要是因为这些小区和厂房年代久远,好多已经成为危房,所以必须实行改造,这种改造相对来说补偿要高一些。旧城区通常历史文化遗存比较丰富,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比较完整,但同时也存在城市格局尺度比较小、人口密度高且居民中低收入人群占的比例比较高、基础设施比较陈旧、房屋质量比较差等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1、棚户区改造应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依法征收、安置先行”的原则进行。

  2、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是本市棚户区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棚户区改造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市棚改办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3、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棚改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棚改办的监督和指导。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以下简称开发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

  开发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制工作,由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予以配合。

  5、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经营企业,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6、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涉及的人口、土地统计数据以所在区公安机关、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表为准。

  户口迁出集体土地上棚户区的在校学生、服役士兵、服刑人员在改造时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其他非农户籍人员不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棚户区改造应当以政府投资为主。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以依法成立改造建设公司,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融资和安置项目建设工作。

  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有房产证。棚户区改造属于经适房的一种,棚户区改造房房产证和商品房房产证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其房产证在短期内不能办理,同时缴纳税赋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